食品标签标识是食品标准的组成部分,也是消费者判断是否购买该食品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签标识标注行为,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阳谷县质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标签标识工作。
一是加强预包装食品标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全县60余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学习了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向企业着重强调了食品标识不仅应当标注食品名称、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qs标志、产地、联系方式和贮存条件外,还应标注营养标签强制要求标注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五项指标,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查找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好新规定。
二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把关。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照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逐项为企业进行食品标签内容的审查,避免了企业因印制不合格包装导致的损失及因错误标识引起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食品标签监督检查活动,随时掌握食品生产企业标准执行和标签使用情况,有效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标签的规范,切实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