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如何开庭
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由赔偿委员会指定一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事宜,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庭审中举证方为赔偿义务机关。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如何开庭的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不因此免除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指定一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
负责具体承办赔偿案件的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必须有三名以上审判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